依据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与老河口市汉祥顺住宅保证办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款转让协议》,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已将其对下表所列债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职责人享有的主债款及相应担保权力等悉数权力,依法转让给老河口市汉祥顺住宅保证办理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现将债款转让的现实公告告诉各债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职责人。
老河口市汉祥顺住宅保证办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款的受让方,现依法对各债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职责人进行公告催收,请各债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职责人,或债款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职责人的权力职责继承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向老河口市汉祥顺住宅保证办理有限公司实行还款职责和相应担保职责。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联系人:罗先生,联系方式,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长虹北路5号;
老河口市汉祥顺住宅保证办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彭先生,联系方式,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胜利路22号。
1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襄阳立泰门业有限公司与转让信息发布承认书中“债款清单”所列共同人民币765000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到基准日2024年12月5日的借款本息、费用余额,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职责人应支交给老河口市汉祥顺住宅保证办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相关联的费用等,依照相关合同、收效法令文书和法令和法规的规则核算。
2. 若债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职责人因种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撤消营业执照或损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实行职责或实行清算职责。
4. 如清单中债款人、债款金额、担保人、其他相关职责人等信息与现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收效法令文书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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