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比选公告所述要求对报价供货商提交的材料做检查,经检查:福州榕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祥恒文档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宏闽档案服务有限公司、绿萝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今古云档案服务有限公司、福建港信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银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福州科易软件有限公司、福州浩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文撰档案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新世纪档案服务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通过检查合格。
7.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成交供货商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厅签定合同,不然视为成交供货商抛弃成交并回绝签定收购合同,我厅将确认由第二最低报价单位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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