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瑞鑫印刷资料有限公司建造的年产1.25万不干胶系列及除“四害”胶粘品生产线#车间),土地座落在龙港镇产业基地发动区(舥艚段)年代大路(A地块)。现向我局请求处理建造工程规划答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答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法令》的有关法律法规本局对该项目作如下公示:(附总平图、规划规划的详细计划如图所示)
但凡与本建造项目有日照采光、距离等严重好坏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安排,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自己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好坏关系存在的依据资料(如自己房子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向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造局反映情况,登记为好坏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说、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抛弃上述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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