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启动,京东、拼多多等电商企业助力掀起消费热潮。组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助农直播、宣发惠农举措,推介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营造了共庆丰收、共促消费的浓厚氛围。
不过,网络消费投诉案例也随之水涨船高,发生在二手电商、电商服务商领域内的消费纠纷仍屡见不鲜。
在此背景下,2024年10月9日,依据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2024年9月受理的全国100家互联网消费平台纠纷大量案例数据,“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24年9月中国电子商务使用者真实的体验与投诉数据报告》。
报告涉及了数字零售(主要集中在生鲜电商、二手电商)、数字生活(主要集中于在线旅游、在线票务)及数字教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电商、金融科技、物流科技等领域。报告公布了2024年9月网络消费投诉数据及《2024年9月数字零售十大典型投诉案例》《2024年9月数字生活十大典型投诉案例》和《2024年9月数字教育十大典型投诉案例》。
在2024年9月全国数字零售评级榜中:获“建议下单”评级的有:有赞、转转等2家;获“谨慎下单”评级的有抖音等2家;获“不建议下单”的有:小红书等2家;获“不予评级”的有:淘宝、天猫、闲鱼、快手、抖店等6家。
其中数字零售上榜平台有36家:投诉量TOP10依次为:拼多多、淘宝、抖音、京东、闲鱼、快手、天猫、小红书、转转、微信视频号;排在第11-20名的是:抖店、有赞、唯品会、美团优选、阿里巴巴、苏宁易购、微拍堂、二三良作、返利网、红布林;排在第21-36名的是:途虎养车、微店、蘑菇街、找靓机、酒仙网、羊小咩、淘特、苏宁速购、拍机堂、美囤妈妈、饷店小程序、万表网、店宝宝、美菜网、95分球鞋交易买卖平台、哔哩购。
在数字零售消费领域,据“电诉宝”受理用户维权案例,我们从中选取十大典型投诉案例,涉及识季、1688、快手、闲鱼、淘宝、返利网、别样海外购、有赞、美团优选、朴朴超市。
9月2日,上海省徐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2024年8月24日在识季平台上购买了一双价值4828元的RV品牌高跟鞋,收到商品后,却发现了鞋子表面存在穿着痕迹,内里多处可见显著的折痕,且皮料部分出现浮起现象,不符合新鞋应有的品质标准。
徐女士随即向识季app提出了全额退款退货的申请,然而,她的诉求却遭到了平台的拒绝。平台方面仅提出给予450元作为补偿,对于徐女士坚持的全额退货退款要求则不予采纳。徐女士明确说,除了全额退货退款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偿方案,平台客服在多次沟通后,依然未能提供除补偿金以外的退货解决方案,徐女士认为这是强买强卖,且自己电话和平台客服多次反映无果。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止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9月6日,江苏省沈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7月24日在阿里巴巴(鹤山市锦博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定制77顶雨棚帐篷,与工厂约定8天的交期,且再三确认logo可以准确无误印刷,但是实际印刷颜色错误,有重影,有杂色,有裂纹,包没有印刷等。
沈女士表示,8月5日联系要求拍印刷照片,卖家敷衍后并没有拍。 8月6日,卖家不接电线日终于联系上,工厂推脱说没有人在工厂,让8月9日验货。 8月8日,工厂说可以验货,但是因为7日约定好9号,我司工作人员已安排9号行程。 8月9日,我司工作人员验货,发现印刷有问题,包也没有印刷,纸箱也没有,卖家推脱忘记了。
沈女士表示因为生产质量,印刷完全不符合约定,在商量是不是能够重新印刷后,工厂主动提出不做了。于是沈女士在平台上提出退款,但是工厂又推脱不退,立刻在平台上虚假发货,实际发的是一个样品,与真实产品尺寸重量严重不符。 沈女士后阿里巴巴投诉,至今未发货,未退款。 沈女士的诉求是商家立刻退还全款21000元,谢谢!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止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9月9日,河南省张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7月3日在有赞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企鹅寝室”店铺下单购买了一套价值449元的床上六件套,该订单原定于7月25日发货。在次日张女士因故决定取消订单并申请退款,但遭到了商家的拒绝。尽管张女士多次尝试申请退款,商家始终未予同意。
张女士随后向有赞平台的客服部门寻求帮助,然而张女士发现有赞客服的介入并未带来预期进展,问题被搁置,未能得到及时解决。在此期间,商家还对她进行了言语上的侮辱,称其“脑子有问题”,这样的行为无疑对张女士的心理造成了伤害。
张女士认为作为消费者,申请退款本就该退款,却遭到商家辱骂,深感委屈和不公。此举损害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想要商家尽快全额退款449元并道歉。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有赞”平台回复称:您好,您所反馈的问题,已有工作人员在跟进处理中,请您期间耐心关注人员处理及回复,有赞竭诚为您服务。
9月10日,上海市的范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8月5日在闲鱼平台下单了8月24日入住一晚的美国西雅图的酒店预订,卖家一开始发了酒店确认函,后由于自己在23日晚上在酒店官网上查询到此订单已被无故取消,尝试联系卖家始终没回应,因此判断该酒店预订已被取消。
范女士随后重新在其他渠道预订了房间,并在闲鱼平台申请退款。后卖家不同意,并在自己已经预订酒店、并申请退款后才告知他们已重新预订了酒店。
范女士认为由于卖家没有履行及时告知和沟通义务,而导致自己的酒店重复预订的经济损失应当由卖家来承担。在自己出示了非常详细的录频以及各种书面证据后,闲鱼客服还是袒护卖家,在卖家完全歪曲事实的情况下,以极其敷衍以及非常不专业的态度回应,不接受自己的要求和闲鱼调解专员直接沟通的诉求,且不接受退款申请,导致损失了950元的房费。范女士的的诉求是要求闲鱼平台退还950元的房费申请。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止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9月11日,淘宝平台上一汽车用品商家陈先生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9月10号在淘宝电商平台经历了不合理的“仅退款”判定,买家在收到商品之后,在未向商家客服反馈任何售后信息(没有一点于商家客服的聊天记录)的情况下直接申请“仅退款”,平台未经商家同意,且在商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买家“仅退款”。
陈先生认为这侵害了卖家的利益,导致商家钱货两失。陈先生的诉求是买家退回商品并保证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或者赔付商品实际售卖的金额给到商家。平台不得再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仅退款,如客户对产品不满意,能支持退货退款。
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有关人员,但截止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9月11日,白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9月6日在返利网上下单购买了多件商品,原本计划赠送给其全国的36位客户。然而,这笔订单随后被返利网判定为违规订单。
白女士认为其购买行为完全出于正常需求,所有商品均按照实际收货人地址进行了配送,且未发生任何退货情况。她指出被判定为违规的订单大多分布在在返利较高的商品上,且返利网在判定订单违规时,并未提供任何明确的法律和法规依据或合理的解释说明,仅仅基于订单返利的高低就做出了决定。
白女士表示根据返利网的规则应获得约560元的返利金额。但由于订单被判定为违规,她的返利金额被削减至仅180元左右。白女士认为返利网故意操作认定违规,诉求是退还自己应得的全部返利金额。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但截止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9月12日,四川省李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自己于8月28日在“别样海外购”平台上选购了一款名为Scarpa冈仁波齐的登山鞋,鉴于个人对时间的紧迫需求,特意选择了平台上标注为“便捷直邮”的运输方式,该方式承诺的配送时效为5至12个工作日。然而,实际到货时间却远远超出了这一承诺范围,李女士认为这一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李女士称在商品尚未发货的8月31日,她已及时向平台客服提出取消订单的请求,但遭到了拒绝。客服方面以店铺规定“下单后不可取消”为由,拒绝了李女士的取消请求,李女士认为这一规定构成了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关于退货与取消订单的基本权利。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止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9月20日,湖北省然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9月13日,在有赞微店,肉肉丸啊店铺购买一条裤子,收到货后发现质量差,线头多,版型不好,尺码太大,而且有部分污渍。
然女士第一时间和商家客服沟通,态度很好,但商家不理不睬,后续肉肉丸啊客服拒绝沟通退货运费事宜,而且和客服沟通没人理,21年发的消息客服都不予回复,开口就是骂人,辱骂威胁消费者,对消费的人造谣污蔑,人身攻击消费者,骂的特别难听,他们不占理还倒打一耙说报警,恶心而且神经兮兮的,官方平台不管,无法保障消费者权益,消费者人身收到伤害。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有赞”平台回复称:您好,您所反馈的问题,已有工作人员在跟进处理中,请您期间耐心关注人员处理及回复,有赞竭诚为您服务。
9月24日,云南省的何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9月15日19时在美团优选上购买了月饼礼盒。次日清晨,当何女士登录美团优选账户查看订单配送进度时,却发现订单状态显示为“商品缺货,无法配送”。在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她并未收到来自平台的任何缺货通知或提醒。何女士与美团优选的人工客服做沟通,回应是平台最多只能提供五元优惠券作为补偿。
何女士表示尽管该商品已经缺货,但相应的商品链接并未被平台下架,反而是在未做任何明确说明的情况下提高了售价并继续销售。何女士怀疑平台是不是真的存在通过刷单来提升商品销售量,欺诈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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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福建省潘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7月30日在朴朴超市平台下单购买了一只标注为“鲜活大黄翅鱼”并要求商家进行宰杀处理的产品。当商品送达时,发现收到是一只已经发臭的死鱼。潘女士表示由于是自己接收并察觉到异味,若是由家中老人接收,很有可能会因未察觉异常而直接烹饪食用,这将带来健康危害,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基本权益。潘女士认为,此次事件已构成对消费的人的欺诈行为。
潘女士表示,尽管平台方初步提出退款处理,但至今还没有实质性进展。潘女士明白准确地提出了自己的诉求:首先,要求平台提供从购买到配送全过程的监控录像,特别是涉及鱼类宰杀及打包的环节,以证明商家的操作是不是满足承诺;其次,依据法律规定,潘女士要求平台除了退还购物款项外,还应按照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鉴于该赔偿额可能低于五百元,故她主张按照最低标准五百元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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